《民法典》与《公司法》融合适用研讨会在我所成功举办

2025-11-29

2025年11月29日,由晋中市律师协会民事法专业委员会与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民法典》与《公司法》融合适用研讨会”在我所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的组织工作由我所杨丽娟律师和李彦军律师牵头负责。会议特别邀请了晋中市律师协会会长裴正,副会长朱爱学、席红军等领导莅临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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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红军副会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举办研讨会的主旨及必要性,强调各委员应增强身份认同、专业认同与业务认同,积极参加活动,共同做好专业委员会工作。

与会委员们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未经配偶同意转让股权的效力、公司法律服务市场开拓与维护等,进行了积极发言和深入探讨,现场气氛热烈。

市律协会长裴正进行了点评指导,指出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区别民事行为和商事行为,有效运用请求权基础和法律关系分析法,准确适用法律。

朱爱学副会长在总结时指出各委员应当加强学习、实践和相互协作,探索建立研讨机制,推出研讨成果,推进我市律师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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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秉持“民商合一”传统,今年恰逢《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举办《民法典》与《公司法》融合适用研讨会,探讨二者在司法实践中的融合适用与衔接问题,有助于深入理解法律规范的内在联系,提升我市律师在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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